7.向神心存誠實(不可虛浮狂傲)

“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……。”原文的意思是‘到處尋找’。作什麼?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。這是多麼大的恩典啊!神不只是把恩賜和亮光給向祂心存誠實的人,而是神自己直接來幫助他,這是多麼大的福份!我們應當保守我們的心誠實的向著主。

今天無論那裡的家庭教會,凡發生錯誤的都在這一點上;向神的心不誠實,不絕對。對神有貪圖,在神的工作上有他的野心。想以此發展自己的勢力,彰顯自己偉大、屬靈,同時貪財。他可以得逞一時,卻要羞愧永遠。

一九八九年別人冤屈我是異端頭子,我心裡非常難過,同工們支持要我跟他們辯論。我說:“我不敢,我是什麼人?我是在眾弟兄中最微小的、沒有恩賜、沒有口才,我沒有力量去供應別人,幫助別人。他們攻擊我,在神看,應該攻擊我。因我有缺欠……。”起初我在神面前服不下來,一想起這事,心裡如同刀扎一樣,眼睛發黑,望著天說:“神哪!在哪裡?”神說:“我在這裡。”我說:“神哪!他們毀謗我、攻擊我,曉得嗎?”神說:“我知道,我許可人這樣做,他們所講你的那些話,與我所對你的認識還不到萬分之一。”這一句話把我的心震醒了,也打倒了我。“主啊!你曉得我,比我知道自己的還清楚。我的缺欠、愚昧、軟弱、敗壞、罪惡,數不盡,只求再一次赦免,我有什麼理由為自己辯護?他們要打倒我,不讓我出門傳道,只要你許可這樣,我順服。就從那一天開始,我不再叫冤枉,更不敢報復。傳福音若不是主差派,我跑斷腿也沒有用,主所開的工作門,誰也不能關。

我從小就想當大官,想領導別人。我蒙了恩典以後,主的十字架把我打倒了,政治野心一點沒有了,不敢了。卻是還想叫別人佩服我、擁護我、有事總以我為對,我用血氣的權柄壓制人,用屬靈偽裝自己。主光照了我、對付了我,這是神特大的恩典。

也有好幾次同工們安排了非常好的地方,可以作長期培訓的工作,我也想這樣作。但是深深一省察動機?主一光照,我又看見自己犯罪了,是為自己造金牛犢,是為樹立自己作安排。從外邊看很屬靈,卻是奪取了神的榮耀。“主啊!赦免我的罪,我是無用的奴才,我是無知無識、無能的人,我哪裡配作的見證人?能用我為作見證,是特別抬舉我,我十次、二十次在危難之中,把我的生命搭救出來,我還能設法將來和同坐王位?這是何等大的恩典,我怎敢在工作上圖謀不軌?”於是就安靜下來。

我一直渴慕能安靜在神面前,好好讀神的話,讓神的話在我裡面搜尋、光照、潔淨。我能在神面前作見證說,這許多年來我到處奔跑,只有一次半是憑我自己的意思出來的。一九九三年環境太惡劣了,整天被追捕。有一次在一個地方隱藏三個月沒有一點工作,讀經是按次序讀了,可是沒有亮光。最後我還是回家,迎著風浪,見證反而來了。還有一次是我找一些肢體想安排培訓,主光照我,我趕緊放下來。

這些年來,東奔西跑,一年沒有幾天在家裡,是教會的需要;或是環境的需要,我在呼聲中禱告,察驗神的旨意。是主的旨意,我才敢往前走。不是主的旨意,只好停下來。因為我不能作什麼,我也不敢作什麼。我不是一個好安靜的人,也不是好卑微的人,但主厲害的光照我。我們必須注意和主的關係,有一點點的不和諧,就要發展成大的悖逆。祂是主,我為僕人,和祂交通必需中間沒有陰影,沒有距離,這才是正常的。

一位聖徒說:“一個渴慕愛主的人最可怕的是裡面的黑暗。”環境的難處,同工不同心都不是問題;裡面黑暗,事奉主沒有亮光,這才是最可怕的。從前我不懂得,慢慢經歷,的確不錯。裡面一黑暗,還有路嗎?還有模式嗎?只好亂抓,東效法西效法,“新發明”出來了,只會把別人引入黑暗中。

我們要常常保持與主和諧的關係。主耶穌說:“裡頭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的大呢?”(太六23)裡面的光黑暗了,還為自己辯護,為自己找出路,不往裡面找原因,卻往外邊找原因,這是愚昧的作法,不是工作的路。裡面有了光,外邊再難也有路走,也有事奉,因事奉是從裡面開始的。當靈裡的光出來,外邊的黑暗就擋不住,因黑暗勝不過光。

我們若是不和主聯合,不從樹根上得營養,只能枯乾。枯乾了自己還不曉得,還要從外邊找供應。只有和主的關係對付好了,完全可以滋滋潤潤的,舒舒服服的。在光中行走,還怕沒有路嗎?主就是光,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裡行。